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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

更新时间:2024-05-25

2024年调解不成能否直接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是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前置程序。当双方在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调解,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非直接经济利益事项能否在劳动调解中约定并写入协议?

劳动调解是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途径,其基本原则是自愿、公平和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对于非直接经济利益事项,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培训机会、职位调整等,虽不属于直接经济报酬范畴,但与劳动者的权益密切相关,完全可以在尊重劳动者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调解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但是,这些约定不能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不得通过调解协议降低国家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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