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马来西亚涉嫌致伤孤女郭某某的收养人林某某27日被控上槟城法庭,但她否认有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此案将等待伤者的验伤报告出炉后续审,案件展延至10月9日过堂。推事也谕令被告在这段期间内不得干扰伤者或她的亲友。
根据控状,被告林某某被控于8月20日凌晨4时30分,在阿依淡海客园的住家,用滚水灼伤郭某某,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蓄意致伤他人),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坦然面对镜头
主控官原本提出1万令吉的保释金,但辩护律师P。普仁向推事求情时称,被告还需承担3名领养孩子的生活费,加上此罪行不算严重,因此,推事斯里峇查裁定将保释金减至4000令吉。
林某某在出庭面控时,表现淡定,期间曾一度举手要求发言,惟遭庭警阻止。她被带出庭外时,更坦然面对媒体的镜头。
这起事件是于8月23日被揭发,自称22岁名叫郭某某的孤女,由数名海客园居民带往医院,她背部及右手背有被滚水烫伤的伤势。
警方接到消息后展开调查,但收养人受询时却反控孤女说谎,指她是自己拿着热水壶时跌倒而被热水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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