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4-12-24 浏览:0
导读: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三)申请时距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四)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