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案情简介
经过面试、口试、笔试后,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聘用小王。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小王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500元,待试用合格以后再按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小王提出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只能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小王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到监察大队举报。
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责令该食品有限公司立即纠正签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食品有限公司三日内纠正了违法行为,与新招用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名律师、江苏金恩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律师评析:
签订试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劳动法》的。
相关法律咨询解答:
1、我和公司签订了服务期2年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我最近听朋友说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否则无效。请问是这样吗?
不是这样的。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当然,合同约定以鉴证作为生效要件的除外。因此,即使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也不影响其效力。
2、我是某电子配件厂工人,在工作时间装货的时候摔伤,经治疗现在已经出院。单位没有为我缴纳工伤保险,虽然支付了医药费,但是我听说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助金一类的费用,于是我到仲裁委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告知我要先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我不想做,请问这个一定要做吗?
是的,要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待遇,你的请求事项必须依赖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做出是否支持你的申诉请求的裁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如果你不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委员会可能驳回你的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