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官方回应加班质疑:10月3日加班不能领600%工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6 浏览:0
导读:本报讯(记者 明眺生 通讯员 彭燕娥)节前,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致电咨询:国庆长假加班,加班费如何发放?昨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出解答。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应分开10月1日、2日、3日和6日

本报讯(记者 明眺生 通讯员 彭燕娥)节前,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致电咨询:国庆长假加班,加班费如何发放?昨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出解答。

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应分开

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是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7日、8日是休息日。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日上班不拿双倍加班费

因今年10月3日的中秋节与国庆法定节假日重合,有的职工认为10月3日上班应拿双倍加班费。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已明确将10月3日的中秋节假期调至10月6日,所以10月3日上班应当视为国庆假期加班,用人单位只用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6日中秋节假期不能调至他日

有的用人单位反映,因工作需要,能否将10月6日的中秋节假期调至10月4日或者其他时间休息?这样,10月6日安排职工上班就不用支付300%的加班费。对此,有关负责人态度明确表示肯定不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能擅自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因此,用人单位安排职工10月6日上班的,都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市人保局提醒,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85755113。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