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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定比例的教师被列入高收入人群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6 浏览:0
导读: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四日电 从今年八月份起北京市进行的九大高收入人群税收自查工作近日已基本结束,北京教师被赫然列入高收入人群。  根据地税部门的调查,有些教授做一场报告收入就可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人民币。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四日电 从今年八月份起北京市进行的九大高收入人群税收自查工作近日已基本结束,北京教师被赫然列入高收入人群。

  根据地税部门的调查,有些教授做一场报告收入就可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人民币。中学老师家教收费也平均在每小时五十元人民币左右,一些特殊学科和艺术类项目,收费要更高一些。“我们不能说所有教师都是高收入者,但的确有一定比例的教师‘外快’收入远

  远高于工资。”有关税务人士这样说道。

  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说,国家税务总局把教师列入高收入人群,是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做出的结论。一是与外地税务部门的信息交换,一些有名的教授,到外地讲课都会引起轰动效应,当地税务部门会关注他们的纳税情况,并及时与北京联系;二是与所在单位沟通,地税局曾专门邀请过北大、清华等高校和一些中小学的领导,讲解有关税收政策,调查该校老师的纳税情况;三是与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沟通,了解教师做家教的情况。另外,纳税人举报也提供了不少线索。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教师这些“额外收入”的漏税情况比较严重。以高校云集的海淀区为例,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仅有十几名教师主动纳税,补缴税款金额为四点五万元人民币,仅占海淀区补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左右,而别的区县教师为“额外收入”纳税的比例则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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