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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安排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日前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时,指出工资是指在退休之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是初次分配的范畴。对于退休养老金待遇,国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统一安排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调整。 邱小平
日前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时,指出工资是指在退休之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是初次分配的范畴。对于退休养老金待遇,国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统一安排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调整。 邱小平解释说,退休职工工资是职工的一个习惯提法,是在过

  日前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时,指出工资是指在退休之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是初次分配的范畴。对于退休养老金待遇,国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统一安排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调整。

  邱小平解释说,退休职工工资是职工的一个习惯提法,是在过去计划体制下,国家还没有建立新的保险制度,企业职工从参加工作开始,一直到退休和最后死亡,都是由企业负责包到底,包括他的养老待遇也是由企业发放,这样形成了“退休工资”这样一个叫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企业退休职工现在是通过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这种养老金的性质跟我们在这里所谈的工资实际上已经不是一个概念,它属于再分配的范畴。

  工资是指在退休之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是初次分配的范畴。对于养老金的待遇调整,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就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由国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统一安排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调整,保证企业退休职工能够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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