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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建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6 浏览:0
导读:新华网福州5月1日电(记者 郑良)针对近年来医患纠纷频发,双方因缺乏信任对抗激烈等问题,福建漳州探索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主持调解,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调解机制衔接

  新华网福州5月1日电(记者 郑良)针对近年来医患纠纷频发,双方因缺乏信任对抗激烈等问题,福建漳州探索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主持调解,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调解机制衔接方式化解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今年3月底,漳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医患纠纷理赔中心”正式揭牌成立,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医患双方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方式对人民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赋予协议法律强制力。

  4月1日,一起医患纠纷在“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今年3月27日,赖某在漳州市芗城一家医院剖腹产下一女婴后大出血,后转另一医院抢救治疗,但因产后大出血、重度失血性休克,于3月30日死亡。赖某的不幸身亡,其家属认为是因院方的过错造成的,逐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医患双方因赔偿款协商不成向“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受案后立即组织调解,从法理和道德的角度向医患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分析,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院方同意赔偿20.5万元,医患双方均表达了感激之情。

  漳州市综治办副主任朱建池介绍,近年来,日趋凸现的医患纠纷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难题。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相互缺乏信任,医患双方容易产生对立情绪,导致矛盾激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面解决纠纷,患方认为存在行业保护,往往会质疑其公正性。若诉诸法院,则周期长、费用高、程序复杂。

  朱建池说,人民调解作为“第三方”调解机制居中调停,社会公信度高,灵活便民、成本低廉,将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沟通环境,缓和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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