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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申请回迁安置房 男子给丧偶母亲“改嫁”获刑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4-01 浏览:0
导读:为鼓励居民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相关单位往往会提供相对优厚的安置条件。而这些优厚的条件,很容易成了某些人眼中的“肥肉”,变着法地想多吃上几口,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干犯国法。昨天,江干法院接连宣判了两

  为鼓励居民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相关单位往往会提供相对优厚的安置条件。而这些优厚的条件,很容易成了某些人眼中的“肥肉”,变着法地想多吃上几口,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干犯国法。

  昨天,江干法院接连宣判了两起诈骗拆迁安置房的案件。两起案件中,两人都是通过伪造母亲的结婚证来获得购入拆迁安置房的资格。

  真玄幻

  亡父也去“申请”安置房

  陈某,本是杭州东站枢纽建成前所在区块的村民。2008年时,这一区块陆续开始拆迁征地,村民们要为新东站的建设腾出地方来。

  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征地区域内,每个户籍可以获得44平方米的安置房,此外,还能以成本价额外购买11平方米的安置房。也就是说,拆迁范围内,每个在籍人口都可以有获得55平方米拆迁安置房的资格。

  看到如此丰厚的条件,陈某便动起了歪脑筋。

  他首先想到的是已经去世的父亲。在申请拆迁安置房时,他把父亲的身份证明等也一股脑提交了上去,想以父亲的名义多分到55平方米的房子,而他只要为此多付64000余元的购房成本。

  让父亲“死而复生”,这条路当然行不通。

  2012年10月份,拆迁安置房还没交付,陈某以去世的父亲骗购安置房的事情就败露了,父亲的安置房份额被取消。

  真“孝顺”

  “改嫁”母亲换安置房面积

  陈某当然不甘心。他想了想,再生一计——何不给老娘来个假结婚?

  陈某也有自己的顾虑:如果让母亲真的跟人登记结婚,再去申请拆迁安置房,最后要是假戏真做,对方不肯离婚,那就麻烦了,到手的房子可能最后还是别人的。

  有鉴于此,这位“孝子”决定:直接为母亲办个假结婚证。

  他找到了宋某,让宋某提供其父亲的身份资料。随后,陈某拿着这些资料,在网上找人办了一张宋某父亲与自己母亲的假结婚证。

  拿着这些证明材料,陈某再次向征地拆迁的经办公司为“继父”申办55平方米的安置房。

  这一次,陈某成功了。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在当年12月,把新和嘉苑的4套房子分配给了户主陈某,其中就包括陈某为他“继父”申请的那55平方米份额。

  真活该

  阴谋败露,被法院判刑6年半

  拆迁安置房分配完毕后,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一家会计事务所对整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一位审计人员在审查到陈某家的拆迁安置资料时,发现陈某母亲和宋某父亲的结婚证复印件有点异样,于是决定去婚姻登记部门核实一下。

  结果可想而知,陈某以“继父”名义骗购拆迁房的事情败露了。

  这次就不只是取消份额那么简单了,陈某因涉嫌诈骗被抓。

  昨天的判决中,江干法院认定,陈某骗取的55平方米的拆迁房,如果拆迁征地部门以货币化方案安置的话,是每平方米10200元。也就是说,扣除自己交的6万余元购房款,陈某诈骗的金额达49.6万元。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除了陈某,法院还宣判了另一起相似案例:同在该拆迁区域的陈掌林,其父已经去世,他伪造了母亲与王某再婚的结婚证,以“继父”王某的名义骗购拆迁安置房资格,陈掌林的一审量刑与陈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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