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如何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
首先,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和保护用户信息,不得侵犯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其次,网络服务提供者需采取必要技术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例如,《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规定,个人信息控制者应采用加密技术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修改、破坏以及丢失。
再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还需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及时发现并修复系统漏洞,按照《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
网络法律是否要求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
网络法律确实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明示其目的。这是基于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和尊重,以及维护网络安全、有序运行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在收集前明确告知用户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确保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充分保障。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2.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第5.1条也强调了个人信息收集应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在收集前向个人信息主体明示。
3.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网络法律严格要求任何在网络上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必须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收集的目的,否则将可能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上责无旁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优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与透明度,尊重并保护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共同构建安全可信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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