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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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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流程规范化收费项目公开透明报案之前,L某某最先走的是民事起诉。被骗了727万,她以为告到法院就能把钱拿回来。但案子还没正式开打,对方名下资产就已被掏空,每次沟通不是在拖延就是耍赖。我们评估后跟她说了一句实话:民事这条路,走不通。我们建议把民事撤了,换刑事。最终,李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十三年三个月,罚金五十万,责令退赔727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介绍
本文已做全面脱敏处理,隐去全部具体办案机关及涉案人员隐私信息。
被告人李某某,以“中医调理”“风水改运”“祭祀供养”为幌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趁被害人L某某患病求医、心理最脆弱的时候,用拜师费、药费、牌位费、供养费、入股续药等名目,陆续骗走727万余元。
等L某某反应过来,那些课根本没用,药是三无产品,“御医第七代”也是编的,人早就联系不上了。她来找我们的时候,第一反应还是想打民事官司。但我们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对方名下资产已经基本空了,拖着打只会给她更多时间消耗剩余财产。跟L某某反复沟通后,她同意撤诉,转刑事控告。
案件难点与办案策略
案件难点:
这个案子的第一道坎,是让公安机关相信这不是“民事纠纷”。对方一定会说:拜师费是自愿给的,供养是民间习俗,入股是商业投资。如果他们把这个逻辑立住了,整个案子就会被打回民事。所以我们只盯一个问题:李某某到底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办案策略:
围绕这个问题,我们分四步走。
第一步,把“医疗”这层皮扒掉。李某某没有行医资格,“御医第七代”纯属虚构,连赵某某本人都说L某某“病情并不严重”。那些所谓“药”,无包装、无厂家、无日期、无成分。
第二步,证明L某某不是“自愿”的。L某某刚确诊类风湿,正处于极度焦虑、病急乱投医的状态。李某某精准踩中这个窗口期,话术逻辑是:不拜师就治不了病,病就好不了。这根本不是意思自治,是恐惧支配。
第三步,查钱去哪了——这是整案最硬的底牌。150万入股费进了一家空壳公司,到账后直接流向装修、工资、个人消费;380万拜师费被李某某拿去装修自己公司、发工资、个人消费;一个成本1200元的牌位卖50万。这不是做生意,是打着交易名义的掠夺。
第四步,看她事后的态度。L某某多次要求退款,李某某全拒;明知她靠贷款、卖房凑钱,还继续催款。这个“不想还”的态度,反过来坐实了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履行承诺。
材料整理完后,经过立案审查、补充材料、反复沟通,最终公安机关立案、刑拘、逮捕、移送起诉,一条线走完。
质证环节与法院观点
辩护方的拆分策略:
庭审中,辩方最核心的打法是拆金额。他们把炮火集中在两笔最大的钱——150万入股费和380万拜师费,主张前者是“民事投资”,后者是“自愿赠与”。
我方应对:
针对150万入股费,我们调了公司工商内档和银行流水,证明这笔钱到账后直接进了李某某自己的口袋——装修、工资、个人消费,公司一分没落着。结合聊天记录还原了她的话术逻辑:你不是付不起药费吗?入股公司拿分红,分红继续买药。入股不是独立交易,是诈骗闭环的一部分。法院认定:这笔钱是利用L某某对病痛的恐惧诱取的,应纳入犯罪数额。
针对380万拜师费,我们调了课程记录,两次线上语音,每次不足15分钟,内容全是心理操控,没有任何实质教学。李某某自己也承认没有行医资格、不懂风水。法院认定:这笔钱与其所谓“教学指导”完全不对等,资金被其挥霍,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
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认定150万入股费和380万拜师费全额计入诈骗数额。李某某不服上诉,主张“自愿支付”“民间习俗”“民事投资”。二审法院驳回所有上诉意见,认定李某某明知自己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仍向L某某索要严重超出合理范围的财物,且在明知对方靠卖房、贷款筹钱时仍催促付款,对他人财产受损持希望或放任态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判决结果
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L某某七百二十七万余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总结
回头看这个案子,关键分水岭就一步——民事撤了,换刑事。民事追债,对方名下没钱,官司打赢也白打。但刑事不一样,立案之后侦查机关可以查封冻结,被告人面对的是人身自由受限的压力,退赔的动力完全不同。
但走刑事这条路有个前提:你不能指望办案机关替你整理证据。你得自己把碎片化的聊天记录、资金流水、证人证言组织成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证明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履行承诺。这项工作能不能做到位,决定了这个案子是停在“民事纠纷”还是走进“刑事追诉”。
核心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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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注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带领律师团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均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不仅擅长刑事辩护,在诈骗罪等案件的被害人代理方面亦有深入研究,善于通过民事与刑事交叉领域的专业判断,为当事人选择最有利的维权路径。
坚持从每份证据中寻找案件突破口,注重将法律理论与办案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以精细化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为核心的办案风格。在多起被害人代理案件中,成功推动刑事立案并最终获得有罪判决。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财产犯罪被害人代理领域,持续关注最新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变化,并善于将其运用于具体案件代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