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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市公司并购有哪些程序?上市公司是如何识别的?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26 浏览:
导读:对于现在的公司来说上市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过程,现在的企业也有并购的情况,但是企业并购有相应的过程。那么上市公司并购有哪些程序?上市公司是如何识别的?接下来让上海企业兼并收购律师带我们来看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上市公司并购有哪些程序?


  (一)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虽然收购协议的双方是收购方,也是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通常在进行收购之前,收购方会向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宜进行谈判协商,最终达成收购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工作是在收购方和目标公司之间秘密进行的。因此,协议收购一般属于善意收购。
  收购协议内容的谈判和协商中的注意事项,请参见本书关于非上市企业并购的合并协议内容。
  (二)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者或其代表的同意,并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所持股份转让的,或者涉及经行政审批后方可进行股份转让的,协议收购各方在履行收购协议前,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三)收购人与被收购股东签订收购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上市公司收购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应在协议中约定数量、价格、履行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股权收购协议实行有限意思自治原则,即协议双方只能在证券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协商。如果双方约定的内容超出了相关证券法的强制性内容,那么这些条款无效。

  二、上市公司是如何识别的?

  (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开业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的,或者本法施行后新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四)持有面值一千元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且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0%以上。
  (五)公司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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