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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副镇长涉嫌酒驾撞死人逃逸 已被取保候审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1-11 浏览:
导读:徐州一副镇长涉嫌酒驾撞死人逃逸 已被取保候审

  前不久,徐州沛县24岁小伙朱润雨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身亡。据悉,驾车与朱润雨发生事故的是当地一名副镇长,按照警方的说法,该副镇长酒后撞人逃逸。目前,肇事者已被取保候审,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认定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不过,该副镇长和家人对警方的调查结论持异议,认为对方不是在路上正常行走,当时应是躺在路上的,警方的认定存在“事实不清”。

  24岁小伙被撞身亡,肇事副镇长逃逸

  “我的儿子朱润雨没了,被沛县龙固镇副镇长酒后驾车撞死。”近日,网上一则实名帖引发广泛关注。真相到底如何?现代快报记者进行了调查。朱润雨的家在沛县龙固镇朱庄,一家四口,还有一个弟弟。当年父母离异,朱润雨跟随母亲回到重庆生活,直到2012年,他又回到沛县。

  朱润雨的母亲胡女士告诉记者,听到儿子出事后她从重庆赶到了沛县,朱润雨出事时24岁,未成家。“他是被龙固镇的一名副镇长开车撞死的。”胡女士说,这名副镇长不仅涉嫌酒驾还逃逸。

  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经过3天的调查,锁定了肇事嫌疑人,龙固镇副镇长李某。胡女士向记者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这样描述:2015年12月2日晚10时23分,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沛县龙固镇至龙固镇前程子村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固公墓前,与朱润雨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润雨当场死亡,发生交通事故后李某驾车驶离现场。

  事故认定书分析了事故证据和事故形成原因,并称是“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检验鉴定等证据”得出的。事故认定书写明,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注意观察,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朱润雨在道路上坐卧、停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的规定: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因此,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认定李某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朱润雨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龙固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第二天李某上班并无异常,镇政府是在民警上门时才得知此事。民警随后将嫌疑车辆送检,车辆底盘右前轮后侧检出受害人血迹,车底盘前下方可疑组织中提取的DNA,与受害人基因型相同。

  胡女士说,李某在事发当天和他人在一起饮酒,警方多方调查证实了此事。

  肇事者对警方调查结果有异议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李某。对于涉嫌肇事逃逸,他表示,当时自己驾车所走的是乡村道路,在没有路灯天很黑的情况下,就算遇到了较大的颠簸,也不会意识到是撞了人。因此,自己并不存在主观上的逃逸。

  根据警方的调查,该起事故中,朱润雨有在道路上“坐卧、停留”的情节。随后网上有自称知情人发帖称,朱某事发当晚曾与人斗殴,随后被人抛在路上,但该说法未经警方证实。

  李某和家人事后也向警方申请事故认定的复核。其认为事发时朱润雨不是正常在路上行走的,应是受伤后躺在路上的,理由是“从车检情况说明车辆未同死者直接碰撞,仅仅车底盘同死者接触”。同时认为,对方深夜躺在乡村公路上,行为非常危险,双方应该一起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近日,徐州市交警支队作出复核,否定了李某提出的复核理由,维持沛县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

  事发后,沛县公安局还向胡女士家人出具了鉴定意见通知书,上面写明:对朱润雨尸体进行了死亡原因鉴定,鉴定意见是朱润雨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警方表示,鉴定结果并非交警单独调查,还有刑警等多个部门参与。

  目前,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情有待于进一步调查。龙固镇镇政府对此事件回应称,因李某事发后从未对镇里提及此事,在其被警方带走后,镇里一直在等待调查结论。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在晚上,非工作时间,李某驾驶的是私人车辆,因此暂时无法从组织层面对他作出处理。下一步,将等调查结论最终出来后,再对李某作出处理。记者了解到,李某分管的工作目前已交由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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