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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晒新药信息侵犯商业秘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05 浏览:0
导读:一家新药开发公司研究员胡某,为炫耀自己的研发能力,在公司保密电脑硬盘上做手脚,获取了公司开发的一大批保密新药化合物信息并公布到互联网上。日前,经浦东检察院起诉,胡某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一家新药开发公司研究员胡某,为炫耀自己的研发能力,在公司保密电脑硬盘上做手脚,获取了公司开发的一大批保密新药化合物信息并公布到互联网上。日前,经浦东检察院起诉,胡某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新药信息被泄密至网上

  研究生学历的胡某,是一家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的研发人员。这家民营企业承接了多家国际医药行业巨头的研发订单。2012年5月,外国一家知名医药公司发现,有人在两家国际知名化工网站上陆续发布了一批新药化合物的结构式信息,总共89个。而这些新药化合物,均是该公司委托这家位于上海的新药开发公司斥巨资开发合成的主打产品,属于商业秘密。

  是谁偷走了价值不菲的商业秘密?目标最终锁定在了胡某身上。30岁出头的胡某,曾在这家新药开发公司担任合成研究员,2010年年底辞职,并自立门户成立了一家生物医药科技公司。面对外国客户和新药开发公司的指控,胡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而他之所以在网络上发布这些信息,为的是标榜自己的研发能力。可对于外国客户和新药开发公司来说,这些化合物结构式、合成信息被公之于众后,已不能申请药品专利,前期所有的研发投入都“打了水漂”。

  “制度+情感”保护商业秘密

  事实上,为了防止新药化合物结构式、合成信息这些商业秘密在研发阶段被窃取,研发受托方采取的保密措施不可谓不严密:研发场所设置门禁系统,研发人员电脑设置独立账户和密码并定期更换,电脑USB接口等予以封闭,禁止拷贝电脑资料等。然而,百密一疏。据胡某到案后交代,他是在加班时间,采用多次拆换其他研究人员办公用保密电脑硬盘的方法,窃取了研发资料。

  浦东检察院指控,胡某的行为造成该公司研发成本损失280余万元,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检察官建议,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应实行“制度+情感”的方式,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预警制度和快速维权反应制度,确保商业秘密在被侵犯后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防止出现员工盗窃、出卖商业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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