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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

    湖南-株洲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02 19:39

    房贷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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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株洲 解答问题:5865条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二)房屋是一方购买于婚前。

      1、房子写在购买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平均分割,所欠的贷款是个人债务。

      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回复于 2021.04.20 14:4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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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35条

      离婚时间在1年以上(有的地区要求是2年),那么名下没有房贷的另一方去贷款买房的话,才算首套。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有房贷记录,那么离婚后共同借款人会同时显示负债,也就是说,主贷人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都属于有房有贷。再次申请时,离婚后的双方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者是多套房,那么就无法获得低首付,甚至无法申请房贷。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回复于 2021.04.2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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