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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何界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具体情形?

发布时间:2024-02-22 18:34:52 浏览:0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中的加重情节,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而逃离现场,导致受伤人员因未能及时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况。界定这一情形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客观行为以及因果关系等因素。

如何界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具体情形?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不仅要求行为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而且在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的逃逸行为可能导致受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其次,受害者的死亡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即若行为人未逃逸,受害者有可能得到及时救助而不至于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与一般交通肇事致死有何不同?

“因逃逸致人死亡”与一般交通肇事致死在刑法上的定性和处罚上存在显著区别。

1. 一般交通肇事致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交通肇事致死主要涉及的是过失犯罪,其基本刑期通常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 因逃逸致人死亡:该罪行是在交通肇事后,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致使受害人因未能及时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的处罚要严重得多,属于加重处罚情节,法定刑期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罪责的认定,不仅包含了对交通肇事本身的惩罚,更强调了行为人在肇事后不积极履行救助义务,从而导致无辜生命的丧失,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主观恶意成分?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情节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后半部分。在该条款下,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未能及时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况,即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主观恶意成分主要表现在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上,它包括两个层面:

1. 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行为人可能存在过失或者意外,但并不排除存在故意(如明知可能引发事故仍放任其发生)。对于本条款的定罪要求,并不强调对交通事故本身的主观恶性,而是着重关注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的主观心理状态。

2.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从而加重伤害甚至死亡的结果,但却对此结果采取了放任的态度,这种明知可能发生严重后果却仍选择逃避的心态,即构成了“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主观恶意成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处,“因逃逸致人死亡”即是加重处罚的情节,其主观恶意在于行为人明知逃逸可能导致他人得不到救助死亡,却仍然选择逃逸,从而反映了行为人的间接故意或至少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界定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和因果关系进行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通过对证据的审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公正裁决此类案件,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的生命安全权益。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法务为您解答了关于“如何界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具体情形”的问题,如需更多法律指导,请前往大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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