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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未遂是否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4-02-02 18:58:48 浏览:0
  敲诈勒索未遂同样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并且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相对于既遂犯,其处罚通常会相对较轻。

敲诈勒索未遂是否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意图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即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也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刑法理论和实践均认为,犯罪未遂虽然没有实现犯罪目的,但由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对社会法益造成了实际威胁,因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则规定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标准。

如何界定敲诈勒索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敲诈勒索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时,主观上具有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获取他人财物,且对此财物没有合法依据的占有意图。这一目的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他人的意志和合法权益,却依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界定非法占有目的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主观故意:行为人对于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即对方被迫交付财物)具有明确的认识,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2. 非法性:行为人对所要占有的财物无合法依据或权利,明知自己无权占有但仍强行索取。

3. 占有:不仅包括永久性剥夺,也包括暂时性的控制或支配,只要存在排除所有人或占有人自由处置财物的情况,都可以视为非法占有。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该条文的实际应用中,司法解释和相关判例进一步明确了“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就明确规定:“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此处的“非法占有”即是对该罪名主观构成要件的具体阐释。

敲诈勒索未遂依然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具体量刑时,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参照既遂犯的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不仅强调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同时也注重对潜在的社会危害进行预防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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