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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0-20 15:47:58 浏览:0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是什么?欢迎阅读了解。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4、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一)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共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安全。

  (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类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本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 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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