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的遗弃行为能否追诉遗弃罪?
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在离婚后发现的遗弃行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并且满足上述构成要件,理论上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该行为在离婚后才开始,那么可能不适用遗弃罪,因为遗弃罪的主体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人,离婚后双方的法定扶养义务通常会解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遗弃家庭成员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
遗弃家庭成员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在离婚案件中,遗弃行为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的决定。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遗弃家庭成员,这可能会被视为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了原有的《婚姻法》),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法律责任。
首先,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因遗弃家庭成员被认定为过错方,可能在财产分割上会少分或不分。
其次,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通常会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遗弃家庭的一方无法证明自己能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照顾,那么他们可能会丧失抚养权。
最后,关于赡养费,如果遗弃家庭成员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他们可能需要支付赡养费给被遗弃的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和无法自立生活的配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废止,被《民法典》取代)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离婚后发现的遗弃行为能否追诉遗弃罪,取决于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为发生的时间、性质、严重程度以及是否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专业律师并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证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