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27 更新23篇文章 被阅读0次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那么合同纠纷处理机构有哪些?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装修合同纠纷投诉哪个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是装饰协会协调,一般的装饰公司都是协会的会员受到协会 约束。3.15消费协会也可以,协调不成只好找媒体暴光。实在不行只能法院见了。行业协会并非官方机构,但作为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行业协会有带头、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建筑装饰协会、衣柜协会、防水协会……各大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都会有会员单位,很多行业知名的企业也纷纷入会。如果遭遇装修纠纷的企业恰好是某协会的会员,可以向协会投诉。一些企业会考虑到行业声誉,也会积极配合。但同样地,行业协会并不具备强制力,未必能够彻底解决问题。工商局其旗下的消委会是调解消费纠纷的主要机构。无论消费者遭遇到哪个行业的纠纷,都可以找消 ...... 【 浏览全文 】
涉外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约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针对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做出特殊的约定,因此中国法院将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国内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协议管辖的规定来判断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法院管辖是否有效。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上述五个地点中有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国外的法院管辖。如当事人选择的为境外的法院排 ...... 【 浏览全文 】
合同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进行处理(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 ...... 【 浏览全文 】
2020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调解?合同纠纷可以找属地工商机关合同科组织合同争议行政调节。工商机关合同科工作人员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理投诉。依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第十条:“合同争议调解机构,受理调解合同争议案件后,要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并在五日内提出受理与不予受理的意见。”若调节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2020合同纠纷调解的种类包括什么?(一)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有 ...... 【 浏览全文 】
202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建设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纠纷案件诉讼时效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 ...... 【 浏览全文 】
2020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引起的纠纷。保险标的物,指投保人投保保险的财产,比如某建筑物、某运输工具等。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 【 浏览全文 】
2020一般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保险纠纷进行协商,双方互相做出让步,当然,这个让步不能太离谱,否则谁都不能接受,也就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了。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 ...... 【 浏览全文 】
2020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部门怎样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 ...... 【 浏览全文 】
2019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部门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 【 浏览全文 】
2019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引起的纠纷。保险标的物,指投保人投保保险的财产,比如某建筑物、某运输工具等。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 【 浏览全文 】
2019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建设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纠纷案件诉讼时效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 ...... 【 浏览全文 】
2019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调解?合同纠纷可以找属地工商机关合同科组织合同争议行政调节。工商机关合同科工作人员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理投诉。依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第十条:“合同争议调解机构,受理调解合同争议案件后,要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并在五日内提出受理与不予受理的意见。”若调节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合同纠纷调解的种类包括什么?(一)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有关行 ...... 【 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