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12 更新3篇文章 被阅读0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出现不同的情形,对于不同情形的处理,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祥细讲解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7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 ...... 【 浏览全文 】
我国交通事故不断的上升,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后也会有当事人要求要复核的,那么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请跟随我们的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规定是怎么样的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书面申请复核。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10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 【 浏览全文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的,就需要确定事故的责任人,由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事故的责任认定的依据为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认定期限中止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请跟随大律师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期限中止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认定中止的失效 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 ...... 【 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