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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级别管辖

更新时间2019-10-14 更新11篇文章 被阅读0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别管辖仲裁的管辖是指确定各个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在哪一个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有哪一个仲裁机关受理的法律制度。其实质是各个仲裁机关审理案件的内部分工。仲裁管辖实行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几篇关于劳动争议级别管辖的文章,欢迎阅读。

    约定管辖权条款有效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意味着,只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自愿地约定了管辖法院,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该约定就是有效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 【 浏览全文 】

    非全日制工有争议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劳动者,其基本的劳动权益都应得到保障。非全日制工有权就劳动合同的履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这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人。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非全日制工的工资支付也受此条款保护 ...... 【 浏览全文 】

    跨地区劳动纠纷怎么解决?1. 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2. 调解: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了这一程序。3. 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4.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这一权利。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 【 浏览全文 】

    劳动争议中能否私下约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条规定明确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但并未提及可以私下约定管辖法院。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这条规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但对于劳动争议,我国有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应当优先适用 ...... 【 浏览全文 】

    劳动争议涉及的事项都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以下类型的劳动争议可以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有一些劳动争议并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例如涉及集体合同争议的部分事项、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检查处理阶段产生的争议等, ...... 【 浏览全文 】

    请说明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特殊地域管辖的具体场景?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特殊地域管辖的具体场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当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2. 对于涉外劳动争议案件,如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在我国领域内,即使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国外,仍应由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3. 集体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集体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4. 对于因执行国家的关就业政策产生 ...... 【 浏览全文 】

    2019年劳动争议的级别管辖应该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所谓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一方面要求根据各地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及劳动争议仲裁委 ...... 【 浏览全文 】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相关知识还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那么大家是否都知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别管辖有哪些?如果大家不清楚的话,就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了解吧。以下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别管辖有哪些?仲裁的管辖是指确定各个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在哪一个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有哪一个仲裁机关受理的法律制度。其实质是各个仲裁机关审理案件的内部分工。仲裁管辖实行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1.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仲裁机关之间受理仲裁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我国相关劳动法 ...... 【 浏览全文 】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大家知道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管辖有哪些原则?这些问题吗?如果大家不清楚的话,就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了解吧。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一)从案件类型来看,下列案件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 ...... 【 浏览全文 】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可能对劳动仲裁的相关知识比较了解,那么大家知道劳动仲裁级别管辖吗?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关于劳动仲裁级别管辖权有哪些内容?整理了以下的整理,方便大家更好的阅读和了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 ...... 【 浏览全文 】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那么大家知道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相关规定吗?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2018年劳动争议的级别管辖应该如何确定?整理出了以下的资料,给大家参考。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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