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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合同一案:五年前由于乡下的七十年代的泥土房已成危房,邻居们又都已搬走,剩下两位病残的老人,由于多代单传,丈夫虽糸老师身份,但犯有抑郁症,时好时坏,连出门都要人陪等多种原因。...
村民先后向外村民卖十间宅基地,其中转让四间建房手续,买方在村民咨格只是二人口,。己开发建六层小产权房,问是不是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侵害本村集体利益。可以起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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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用的房子是亲妹妹的,当时未签订任何纸质的东西。后在经营的过程中产生矛盾,妹妹妹夫百般刁难。让我很是为难。我愿意签订合同继续经营,但是妹妹妹夫不露面。只是 通过别人的口说是要告我们。更是找各种是非让我经营困难。我知道她的意思。无非就是让我主动搬离,但不可能啊!毕竟我在她的房子里投资150多万,想转让一时半会也不可能找到人接。让我把东西搬走,我直接亏损100多万。不知道任何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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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万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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