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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卖淫团伙开茶店当幌子 暗语“新到好茶”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2-04 浏览:
导读:昆明卖淫团伙开茶店当幌子 暗语“新到好茶”

昆明卖淫团伙开茶店当幌子 暗语“新到好茶”

  3日,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通报称,2014年年底,该局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成功捣毁一个假借“卖茶”为名,隐藏在高档小区中的组织妇女卖淫团伙窝点。

  2014年9月初,盘龙分局穿金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该派出所辖区一高档小区中,有人从事组织妇女卖淫的违法行为。盘龙分局立即组织治安大队、刑侦大队、青龙派出所、穿金路派出所联合开展相关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后,2014年12月23日凌晨,警方在北市区一小区内查获该涉嫌组织妇女卖淫的窝点,现在抓获涉案嫌疑人17名。

  经调查,2014年9月,犯罪嫌疑人赏某某(男,26岁,云南曲靖人)邀约自己的同乡陈某某(男,24岁,云南曲靖人),在北市区某高档小区内租用单身公寓11套,并建立了一个名为“某某茶室”的QQ群,在该群内以“新到好茶和茶艺师”为暗语,与嫖客进行交谈,假借卖茶的名义有组织的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两名犯罪嫌疑人都具有很高的反侦察意识,一般只做熟人生意。客人到了接待室后,要根据不同的价格挑选碧螺春、铁观音等茶,随后安排‘茶艺师’进行服务。”盘龙公安分局穿金路派出所魏警官表示。“交易价格在400到700元人民币不等,所谓‘茶艺师’其实就是卖淫女,年龄在二十五六岁左右,查获当晚该团伙中有8名卖淫女。”

  随着社交网络的兴起,和打击力度的加强,卖淫嫖娼案件呈现出更加隐蔽的特点。盘龙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杨扬介绍,“此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犯罪嫌疑人利用茶室作掩护,将茶叶的价格按照卖淫嫖娼价格标注出来,然后通过QQ、微信等新型社交网络进行发布。”

  目前,涉案的两名主要嫌疑人赏某某和陈某某已被盘龙区检察院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6名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其余人员还在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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