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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健全 监管力度低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5-10 浏览:
导读:法律不健全 监管力度低

     近年来,国内相继发生多起幼儿园虐童事件:

 

  6月8日,北京市房山区某幼儿园多名家长反映,孩子被老师用针状物扎伤;

 

  7月3日,河南郑州某幼儿园女老师拿玩具打孩子,并将幼儿朝地上猛摔;

 

  7月7日,陕西省米脂县某临时聘用幼儿教师揪孩子耳朵,并拿教学用尺打其屁股;

 

  7月下旬,哈尔滨某3岁男孩被黒园老师暴力伤害,造成多处伤痕……

 

  虐童问题多发,令人触目惊心,但原因何在?

 

  幼儿教育扩张速度过快

 

  硬件、软件跟上难

 

  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马学雷:城市化浪潮袭来,社会对幼儿园的需求增长变快,可投入、师资队伍培养等的增长速度并不能跟上。而教育有其特殊的规律,没办法追求速度,当一些幼教集团急于跑马圈地占市场时,怎能保证质量?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很多民办园经费来源有限,政府对其奖补只是“蜻蜓点水”式,缺乏长效的投入机制,有的幼儿园只能靠多招生维持经营,甚至超出教育部规定班额人数的两到三倍,无形中增加了班级管理难度,给教师工作带来压力,一些教师便会将情绪化的态度带入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讲师冯婉桢:老师素质应从大学抓起,如政府应制定长期的教师伦理道德专业课程,将幼师伦理课放在与专业课一样重要的位置,并在教育部规定的幼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加入“职业道德”。当前我国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虽适用于幼儿园,但不少条款均存在指导性不足、规章规范错位等情况,应进一步系统完善,并逐条展开,使其更具指导性。

 

  北京市政协委员、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园长朱敏:在二三线城市民办园很多收费比较低,招聘不起高素质的老师,还得尽可能多“塞”孩子来增加收入。老师几乎毕业即就业,能力参差不齐。当一个老师管40个孩子时,就希望能整齐划一,孩子很难做到,老师可不就喊、骂,再不管用,就上手、上脚。

 

  为此,幼儿园应自觉自愿加强开放办学,如引进家长监督。教师有些不当行为可能幼儿园会熟视无睹,但家长为了自己孩子,绝对眼里不揉沙子。同时,幼儿园自身也要监督好,不要把监督的责任,放到制度和设备上。一定要时时检查,再详细的制度没有检查也是不靠谱的。就像北京的虐童事件,一个老师出现教态问题,另一个的监督作用在哪儿?录像中显示长达一个月的教态问题,监控器在园长办公室里,有什么理由推脱责任,如果连机器都不看,又怎么指望他时常进班检查。

 

  教师年纪轻,缺少正规培训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丁海东:涉事教师大多年纪较轻,工作年限不长,有些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各地纷纷增设幼师专科院校,或以开设幼师专业作为学校生存的“救命稻草”。办学门槛过低,课程设置欠缺,把关不严,导致学校无法培养出综合素质过关的幼师。

 

  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园长胡华:现在部分幼师从业年龄小,有的可能18岁就入园当老师,自己还是个孩子。面对日常教育教学生活中带来的挑战,往往感到焦虑、疲倦,或因对这个职业没兴趣而产生报复行为。年轻老师人生观没有定型,他们能做的便是模仿。但是,很多老教师处于倦怠期,自己的教育观、儿童观并不科学,对孩子的控制欲很强,部分方法糟糕,甚至有人总结教育孩子就是“一戳二推三打”。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加强对园长的培训。教育部已制定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在我看来,园长标准一定要落实到行为层面上,不要太空。如要求园长每天都要和孩子聊天;每天都在幼儿园观察巡视;经常和员工们聊天,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等。其实发达国家的园长标准就很落地。如果园长工作很用心、细致,每天都在园巡视,老师还敢虐待孩子吗?

 

  其次,园长挑选的老师一定要有情怀,而不是过多强调技术层面,这就是职业道德。但我不建议,在大学开设专门的课、看相关书来提升,太官样化,职业道德一定要在实践中获得,要在与孩子的接触中感悟、培养。为此,我们应该把学前教育专业最后一年定为去幼儿园实习,了解孩子。我在北师大读书时,一进校门,老师就让写儿童观察报告,督促你去观察、理解孩子。毕业时,你对这个职业的感情自然深厚,而当你理解了孩子,自然就会尊重他。其实新老师的培训也是如此,与孩子充分相处,感受生命之间的呼唤感、共存感。

 

  北京市新中街、东棉花胡同幼儿园园长李丽华:幼教学生在校期间所学更多是专业理论知识,对幼儿园实践工作,幼儿特点等缺乏直观了解和体验。为此,幼儿园可与多所高校建立实训基地关系,除了让在校学生定期入园实习外,还可让管理者、教师、保健医、后勤等走进大学开展职前培训,课程涉及师德、教法、策略、身心健康等,这有利于减少新教师的无措感。

 

  朱敏:涉事老师很多是新老师或转岗教师,但我们常常缺少对这类老师的相关培训,这也是整个学前教育界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老师对幼儿教育的理解不到位,受一些传统落后观念的影响,他们认为“严师出高徒”“棍棒下面出孝子”,视打骂为教育。

 

  工作压力大,导致心理问题多

 

  冯婉桢:分析“虐童”事件,很多涉事教师不具备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在过度紧张或焦躁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过激行为。

 

  朱敏:以前有个关于教师心理压力的调查,幼儿教师远高于中小学教师。实际上,很多涉事老师平时压力大,或多或少导致一定的心理问题,但很多幼儿园要么没有重视,要么缺乏专业的疏导能力,国家也缺少定期筛查制度。多年前我曾建议对幼儿园从业者,每年进行国家拨款的免费心理健康筛查,包括民办园,有问题的教师不能留在幼儿园。其实,国外聘请教师第一件事就是心理筛查,而不是简单的健康体检。

 

  胡华:现在一些家长对幼儿园不信任,甚至有家长给孩子偷偷塞录音笔,记录老师平时的语言,有的甚至没弄清事实就怀疑、指责老师,给老师造成很大的压力。如果家长每天送孩子入园时都是挑剔、怀疑,在不和谐的环境下工作,老师心情怎么能好?怎么保证时刻拿出万分耐心来对孩子。因此,当家长无理取闹,怀疑教师专业性时,园长一定要站出来,给老师安全感,保证其职业尊严感。我曾很不客气地告诉某位无理取闹的家长:要不尊重、信任老师的专业性,要不转园。此外,园长也应采取措施减少虐童发生几率,如依据性格配比老师,脾气急躁的老师,与之搭班的最好平和有耐心;组建心灵小组,请专业心理团队,定期给老师做心理测试、指导。

 

  法律不健全,监管力度低

 

  胡华:我们还未形成尊重儿童的体系,缺少相关文化、法律氛围。如立法不严,我国《刑法》中并未明确设立虐童罪,法律对“什么是虐待儿童”定性也不清楚,以致很多人不知道虐待儿童的边界,也不认为取乐、侮辱、忽视儿童的行为属于虐待。甚至有的人,不觉得打骂孩子、冷暴力值得关注。此外,虐童事件发生后,后续处理的职权划分也不清楚,如教育部门只有监督权,没有处罚权,发现不当的教育现象却管不了。

 

  冯婉桢:近年来发生的虐童案,其最后的处理结果多是涉事教师被开除,或被行政拘留,这样的惩罚力度与国外相比偏弱,对幼儿园管理者、老师无法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此外。尽管我国也有针对民办幼儿园的专业督导检查,但不是长期性的,也没有在大范围内深入调查,只是听取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的反映。老师的过激行为可能在一瞬间爆发,分时段、分区域的外部督查无法起到“治本”作用。

 

  因此,我们应对有过类似“前科”的幼师、幼儿园,建立备案和“黑名单”制度,取消涉事教师的幼师从业资格,老师的再任用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情节严重的幼儿园则要暂停办学或取消办学资格。如在国外有专门的伦理审查制度和伦理审查委员会,对“虐童”教师的审议走正式行政程序,必要的时候向社会公开。

 

  朱敏: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多与中小学在一起,缺乏针对性,且与幼儿园意外安全事故相关的责任划分未细化。如孩子不自觉抓伤自己很难避免,若把责任推到幼儿园身上,老师可能会因委屈对这个职业失去信心,要么混日子,要么离职,又或者把委屈投射在孩子身上。

 

  法律、规定是为了约束、管理大家,为了彼此更好发展。如果忽略实际导致守法成本太高,很多人可能会选择“合理”地违法,逃避执行。如发现心理扭曲老师时,解聘很麻烦,因为有劳动保护法,需要付出很高代价。这也导致有问题教师无法及时“清除”,像定时炸弹,毕竟转岗不能解决,不是有保安砍杀孩子的例子吗?而申请办园许可证时,办好房屋租赁,经营者便开始了漫长的奔波,各种盖章、办证。至少三次消防验收,去学前科、基建科等教委各部门走一轮,还得跑民政部、财政部、工商局等。这还不算里面各种花费,所以有人宁可不办证当黑园,或减少投入。可教育本就是奢侈品,投入少了,怎么保证质量?

 

(编辑: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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