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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曾因环保问题被处罚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6-01 浏览:
导读:工厂曾因环保问题被处罚

  5月23日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学生命丧导师工厂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记者刚刚获悉,事发的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2013年曾因违反环保法规而遭处罚,但该企业拒不执行并因此登上了环保部门的年终“黑榜”。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上海市2013年3月-6月环保违法单位名单上,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列于其中,主要问题是: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所谓“三同时”是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曾发布了一份2013年5月典型案例,其中提及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虽然在2007年报批过环境影响报告表,但该局2013年5月调查发现,这份报告表事实上一直没有通过验收。这次检查行动中,环保部门还发现,事发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清洗蜡乳液空桶生产的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管道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当月,由于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75000元的行政处罚。但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并未执行这一处罚,当年年底,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发布了“2013年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企业名单”,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5月29日,新京报记者在事发工厂附近采访时,多位当地人士向记者反映,前些年,事发工厂作业时气味比较大,当地人曾多次投诉至环保部门。后来,这家企业便改在晚间10点后生产,后来规模逐渐缩小。

  5月23日下午,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近200平方米的彩钢板坍塌,确认3人死亡,其中包括华东理工大学一名研二学生李鹏。死者家属质疑,此次事故是因导师违规安排学生在自己工厂做实验所致。
(编辑: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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