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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给办理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12-22 浏览:
导读:法院给办理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通常是一件好事。

法院给办理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法院给办理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通常是一件好事。这表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嫌疑人有一定的自由,并且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院给办理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法院给办理取保候审还会开庭吗?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办理了就一定无罪,或者一定不会被判刑。因此,法院给办理取保候审后,案件仍然可能需要进行开庭审理。

  在我国,取保候审只是我们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与是否被判刑没有关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也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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