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但存在例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岗前培训、技能提升等常规培训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转嫁至劳动者。
用人单位以“培训费”名义从工资中扣除费用,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返还并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如支付高额外部培训费用、聘请专业导师等),且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约定劳动者需在单位服务一定期限,否则需支付违约金。
此时,劳动者违约时,用人单位可按约定从工资中扣除违约金,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可能构成诈骗,需结合行为特征判断。
用人单位以“高薪招聘”“保证上岗”为诱饵,虚构培训效果或岗位需求,要求求职者预先支付培训费,但实际未提供承诺的培训或岗位,且以各种理由拖延、拒退费用,可能涉嫌诈骗。
此类行为常伴随伪造聊天记录、成功案例等虚假信息,或通过线上平台大规模发布广告,目标群体多为大学生、求职者等。
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培训内容、费用及岗位条件,且双方签订合法协议,劳动者自愿支付费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培训或岗位,则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退培训费打12315管用吗?
有一定作用,但需结合其他途径。
12315是消费者投诉热线,可受理消费者与培训机构之间的退费纠纷。
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未履行合同约定(如未提供承诺的课程、师资等)或拒不退费,消费者可拨打1231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介入调解,要求机构退费或整改。
机构拒绝调解或拖延处理,消费者需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此外,若机构存在“霸王条款”(如“概不退费”),消费者可主张条款无效,要求全额退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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