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合同纠纷处理地可以立案吗?合同纠纷的客观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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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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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武汉国家的许多日日夜夜都会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按规定约定合同内容。那么,合同纠纷处理地可以立案吗?合同纠纷的客观原因有哪些?接下来就由嘉兴加工合同纠纷律师带大家了解相关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一、合同纠纷处理地可以立案吗?

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会立案。立案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确定的被告;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写清楚,就可以立案,不用提交书面合同作为证据。至于合同,如果有书面合同或者口头合同,可以提交证人证言证明合同的存在,或者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凭证、信函主张合同的存在。
二、合同纠纷的客观原因有哪些?
一份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期结算之外,通常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从而引发纠纷。这里的客观原因是指因合同履行发生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是由非合同当事人的主观意志造成的。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不可抗力是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问题存在分歧,因而产生争议。再比如,由于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考虑不周,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了履行地点不明确、质量规格不明确等情况。,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就会产生争议。合同纠纷有时是由纯粹的主观或客观原因引起的,有时也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纠纷归根结底是违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除非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另一方当事人,试图通过纠纷获利。在合同履行甚至解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重要的是纠纷发生后如何有效解决。
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诉讼权利和诉讼能力,证明其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2.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这个证据证明了被告的身份,证明了他是适当诉讼的主体。
3.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人提出工程款支付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4.法院有权力或管辖权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主要表现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或者合同履行地、被告(发包人)住所地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