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今年29岁的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子施某,并与其同居。春节期间,两人恋情被施某原配发现,着急的施某向王女士提出分手,情急之下王女士便向民警求助。“我男人被人抢走了,你们快点帮我!”
71岁的施某一家是龙湖镇人,家庭较为富裕。平日施某喜欢散步,经常外出喝酒,在一次聚会中认识王女士,之后两人产生感情,并在外同居。施女士不止一次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常夜不归宿,但碍于面子不好捅破。
今年春节前,施某一直没有回家,施女士忍无可忍,向他摊牌要离婚。施某怕影响家人和孩子,一面央求妻子回心转意,一面与王女士谈分手,不料遭王女士拒绝。
施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主动向王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数百元。王女士见没有挽回的余地,只好离开。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