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8点多,40多岁男子胡某华因讨要赔偿金无果,竟爬上屯昌县城昌盛路(海榆中线)一座高压电线铁塔扬言要自杀。现场有几千名群众围观,致使该路段交通中断2个多小时。屯昌县县长匡文胜等领导赶到现场部署救援。公安、消防等部门营救2个多小时最终化险为夷,未酿成惨剧。这起闹剧导致半个县城停电3个小时。胡某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
谴责:
半个县城停电3个小时 天气炎热居民苦不堪言
记者了解到,11日晚胡某华攀爬上高压电线铁塔,为了避免他触电,供电部门立即断电。因僵持太久,导致半个县城停电3个小时。屯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和宿舍区停电,一片漆黑。昌盛路、环东路两边的居民区也大面积停电。
“我们小区有2000多户居民,天气这么炎热,停电后没法开空调,我家的孩子哭闹个不停。”当晚9点多,吉安小区业主林女士向记者诉苦,打听何时才能恢复供电。当晚停电期间,多家宾馆酒店无奈之下只好自行发电。“没有电,空调风扇都开不了,家里十分闷热,还让不让人家睡。”事发时,不少围观群众纷纷谴责胡某华的过激行为。当晚11点多,供电部门检查无大碍后才恢复供电。
屯昌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胡某华因讨要赔偿金未果而采取爬电线杆、跳楼等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群众的正当权益,而且还占用了大批的警力和救援设备,给救援部门造成不必要的负担。胡某华的过激行为不仅实现不了自己的诉求,还引来几千名群众围观,导致该路段交通中断和半个县城大面积停电3个小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胡某华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
闹剧:
打赢官司拿不到赔偿金 2次攀爬高压线铁塔轻生
胡某华有何冤情?为何要攀爬高压电线铁塔轻生呢?当晚在救援现场,屯昌县法院副院长王之向记者说明了其中原因。“胡某华之前也爬上这座高压电线铁塔。他纯碎是无理取闹。”王之介绍,胡某华是江西省南昌人,2013年3月与合伙人李某权(广西大化县人)一起驾驶拖拉机到屯昌县屯城镇家宝村运输菠萝,由于李某权操作不当,拖拉机侧翻,导致胡某华右腿膝关节以下截肢。2013年12月,屯昌县法院做出判决,要求被告人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与李某权分别向胡某华赔偿12万元和22.3万元。保险公司已付给胡某华12万元,而李某权一直未履行法院的判决。
2014年11月,胡某华称妻子病重,要求屯昌县法院帮助他拿到赔偿金,由于李某权不知去向,拿不到赔偿金,胡某华竟爬上屯昌县委县政府大门对面的高压电线铁塔以死要挟。2015年4月,胡某华再次以妻子患子宫癌为由,要求屯昌县法院帮助他去找李某权索要赔偿金。有一天他偷偷闯入屯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楼顶扬言要跳楼。胡某华在2014年11月和2015年4月,屯昌县信访局、屯昌县法院已分别给予他救助金3万元和5万元。7月11日上午,胡某华再次到屯昌县法院上访,欲再次申请司法救助,执行法官向他说明其情况不符合救助条件。当晚8点多,胡某华再次爬上高压电线铁塔。
惊险:
男子爬上高压线铁塔欲轻生 几千人围观交通中断
“有人爬上屯昌县委县政府大门对面的高压电线铁塔上,疑似要自杀。”11日晚上9时,记者接到读者报料后随即赶到现场,公安、消防、特警正在营救。只见一名裸着上身的男子,攀附在10多米高的高压电线铁塔上大喊大叫,头顶约1米多高就是高压电线。现场有几千名群众围观。“有什么事不能找政府部门好好协商吗?采取这种过激行为,会危及自己的生命,也扰乱了公共秩序。”屯昌居民李大姐说。
屯昌县县长匡文胜等领导闻讯,也赶到现场部署救援工作。屯城派出所罗所长告诉记者,救援人员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耐心地用话筒向胡某华喊话,希望他自行下来,但他置之不理。
经过2个小时的对话,胡某华还是不肯下来,有关部门商讨只能强行施救。看到胡某华也累了,趴在铁塔上。几名消防队员悄悄爬上去,迅速将胡某华控制住,随即用皮绳将他扣住。胡某华情绪激动,极力反抗。为防止他摔落,消防人员紧紧拉住他。随后消防车上的官兵果断采取高压水枪辅助的方式进行强攻,巨大的水柱喷向胡某华,他再也不挣扎了。当晚10时35分,几名消防员费尽辛苦才将胡某华从高压电线铁塔上营救下来,他们全身都湿透了。一场2个多小时的闹剧终于结束。当晚,胡某华被警方带回辖区派出所做调查。
(编辑:虚若谷)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