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的父亲74岁,家住环城路后茂村口肉联厂生活区宿舍,房改后已属私有产权,归陈先生父亲所有,房屋为3层,建筑面积为66.94㎡(不含扩建)。
去年5月左右,房子被纳入征迁范围,按政府要求搬迁,除了享有分配相应安置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外,还有一笔12万余元的专项补偿金。
因陈先生的父亲已身患重病,行动不便,今年1月12日,书面全权委托长子陈先生,与征迁办(居委会)处理所有相关手续,配合拆迁工作。3月17日,陈先生父亲医治无效,病逝。
父亲过世一周后,陈先生接到银行电话,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项目征迁工作指挥部已为他父亲开立一个账户,要父亲本人带身份证到柜台办理激活手续。
得知他父亲已过世,银行称开户人已故没法激活账户,需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向银行要了补偿金额、银行帐号以及其它材料到泉州市刺桐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
可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却表示,遗产是公民生前遗留财产,这笔钱是当事人过世后入的款,没有其他材料证明是生前遗留,所以不属于办理遗产公证范围。
陈先生也曾建议,银行能否将钱退回征迁部,再由他们与征迁部协商解决。对于这个方案,征迁部后茂组王姓负责人表示认同,称这事比较特殊,他们可特事特办,但问题是银行不肯。
今天中午,接到海都记者反映后,该行泉州分行零售银行部林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是刚得知此事,对陈先生的遭遇表示歉意,将对下属支行的服务作出通报批评。
他们会向上级行、人行等反馈此事,最晚明天上午给出一个最便捷的解决方案。至于陈先生提出的方案,他们也将与征迁办联系沟通,而征迁办后茂组王姓负责人也表示愿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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