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2
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利,可以作为担保物进行抵押。抵押人有权将土地使用权设定为债权的担保,以获取贷款或其他债务的履行保障,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必须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即如果土地上的建筑物已抵押,那么土地使用权也应一并抵押;反之,如果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也应一同抵押。此外,抵押行为需要经过双方书面协议,并在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定价并非随意决定,而是有一套严谨的法定程序。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进行,其中的底价或起始价应由具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具体定价时,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一是土地本身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开发程度等;二是拟出让土地的规划用途,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三是当地的土地市场状况,包括供求关系、类似地块的交易价格等;四是政府为实现公共利益和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可能设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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