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优选律师 >> 北京专业离婚方面纠纷律师

北京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方面的性质是什么?专业律师解答诉讼离婚纠纷有哪些条件?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3-09 浏览:
导读:离婚纠葛是典型的民事纠葛,除非触及到重婚罪。民事纠葛是指,民事主体违背了民事法律义务标准而损害了别人的民事权益,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益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接下来,北京专业离婚方面纠葛律师为您引见关于离婚是民事纠葛吗?的相关内容!欢送阅读!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性质是属于民事案件吗?

  是民事案件,可以公告送达。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因以上四种情形而提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当受理。

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所以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决定了他人无权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离婚意思表示。

  (三)诉讼离婚适用的情形。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非常简单,只要当事人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诉讼离婚。当然,若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下落不明的,也应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是诉讼离婚的特殊情形。

  (四)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特殊情形。《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北京优选律师热门标签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 北京婚姻财产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咨询律师 北京婚姻继承律师 北京婚姻纠纷律师 北京婚姻房产律师 北京婚姻在线律师 北京家庭纠纷律师 北京资深离婚律师 北京新婚姻法律师 北京离婚财产律师 北京离婚继承律师 北京离婚纠纷律师 北京合同律师 北京找合同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律师 北京装修合同律师 北京购销合同律师 北京劳务合同律师 北京借款合同律师 北京施工合同律师 北京租房合同律师 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北京经济合同律师 北京承包合同律师 北京工程合同律师 北京建筑合同律师 北京买卖合同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