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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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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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观要件是实施了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包括非法拐卖、绑架、收买、贩卖、运送、转移妇女、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罪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其他加重情节的,应当加重处罚。接下来东莞拐卖妇女儿童罪律师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观要件是实施了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包括非法拐卖、绑架、收买、贩卖、运送、转移妇女、儿童。
绑架是指行为人采用引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由自己控制的行为。
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手段抢劫并控制被害人的行为。
所谓收买,是指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下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进行转卖的行为。
所谓拐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转卖给第二人,并进行转移的行为。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接收、藏匿、转移、中转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量刑?
拐卖妇女、儿童罪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有哪些加重情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是: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强奸被拐卖的妇女;
4.欺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出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向国外贩卖妇女和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