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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结婚时发现已“被”登记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4-12-22 浏览:0
导读:广西宾阳县一女子甘某和相恋多年的男友去办理婚姻登记,没想到输入身份证号后,却显示自己的身份信息“已结婚”。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认为民政局未尽审查义务,违反了婚姻登记的程序规定,判决撤销&ldqu

  广西宾阳县一女子甘某和相恋多年的男友去办理婚姻登记,没想到输入身份证号后,却显示自己的身份信息“已结婚”。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认为民政局未尽审查义务,违反了婚姻登记的程序规定,判决撤销“甘某”和李某的《结婚证》。

  2010年1月,甘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放在包里被小偷连包抢走。随后她到派出所挂失,补办了新的身份证。当她办理结婚登记才得知自己的身份信息和户籍信息被他人冒充办理结婚。而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撤销已颁发的《结婚证》,她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宾阳县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

  在开庭审理时,宾阳县民政局认为其在为“甘某”和李某办理《结婚证》时已尽了审查义务,颁证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没有错误和违法之处。而李某当庭出示了宾阳县民政局为自己和“甘某”颁发的《结婚证》,并述说自己当时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名叫“甘某”的女青年,相识几天后两人就到宾阳县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并给了“甘某”三万元。但结婚后第二天“甘某”就不见人了,他意识到自己被“骗婚”,遂到公安局报案,但公安机关一直都没有破案的消息,他也希望法院能撤销自己和“甘某”的《结婚证》。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宾阳县民政局未尽审查义务,违反了有关婚姻登记的程序规定,判决撤销“甘某”和李某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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