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禁闭、有病不给医治、强迫从事过度过时的劳动、限制自由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的主要特征是:
1、客体是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上具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引起被害人的重伤或死亡。虐待行为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多次进行的,具有一贯性、经常性、连续性。一般而盲,偶尔发生的饿饭、禁闭、殴打等行为不能构成虐待罪。
3、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彼此间存在相互扶养的义务。
4、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加害人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所以,犯虐待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