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涉外离婚管辖案例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04 浏览:0
导读:上海频道5月28日消息:外国人诉在外国结婚的案子,我国法院也能审理?上海静安法院就认为: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国内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该院昨天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判决在美国夏威夷办理手续的赴日中国


上海频道5月28日消息:外国人诉在外国结婚的案子,我国法院也能审理?上海静安法院就认为: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国内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该院昨天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判决在美国夏威夷办理手续的赴日中国公民桂先生与日本籍女子山下优子离婚。这也是本市判决的首起外国人诉在外国结婚的离婚案。
山下优子诉称,她原姓周,与桂先生系的夫妻,两人在1989年10月协议离婚后,双方又各自有过多次婚姻。2001年11月,双方在美国夏威夷复婚。可事后她感觉两人很难再相处下去,便持日本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日本大使馆的认证,向上海法院起诉离婚,该案件于2004年上半年,被上海静安法院受理。

面对山下优子的起诉离婚,桂先生也表示同意。但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原桂先生名下租赁中国银行保管箱内的钻石首饰。今年5月18日,在法官的参与下,双方对一直被法院查封的该保管箱进行开箱清点,里面没有山下优子主张的财产。

法院认为,山下优子与桂先生的是在美国夏威夷形成的,山下优子又系日本籍人士,依照我国法律双方已形成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尽管桂先生现人在日本,但他仍然是中国公民身份,像他俩这样一起特殊的案,我国法院有管辖权,遂对这起离婚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来源:新华网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