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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抚养费引发争吵 前妻讨说法他倒地亡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08 浏览:0
导读:父母离婚后,父亲几年未支付抚养费。女儿前往讨要却遭到父亲现任妻子的谩骂,母亲随即前往讨要说法。不料在争吵中,父亲突然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各方均存在过错。17岁女孩张芳的父母于2008年协议离

  父母离婚后,父亲几年未支付抚养费。女儿前往讨要却遭到父亲现任妻子的谩骂,母亲随即前往讨要说法。不料在争吵中,父亲突然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各方均存在过错。

  17岁女孩张芳的父母于2008年协议离婚,张芳由母亲李红抚养。父亲张强每年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2011年,张强组成新家庭,此后一直拒绝支付抚养费。去年12月,张芳去父亲的家中催要抚养费,然而迎接她的是父亲现任妻子梅华的谩骂。梅华甚至叫来自己的侄儿对张芳进行威胁,张芳手指还被划伤,整个过程中张强一言未发。

  回家后,张芳将事情经过告诉了母亲,李红随即带着张芳冲到张强家中讨要说法。情绪激动的李红与张强、梅华发生争吵、抓打。突然,张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表明张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因本次事件刺激诱发心源性猝死。

  今年6月,梅华诉至句容法院,要求张芳及其母亲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201940元。

  法院审理认为,纠纷与张强的死亡存在15%的关联性。李红在女儿手被划伤的情况下,应依法维权,她上门与张强发生吵打,应承担责任。而梅华明知张强的身体状况仍与李红发生争吵、打斗,也存在过错。张强未尽抚养义务导致纠纷产生,且了解自己身体状况而未冷静处理,亦存在过错。综上,应减轻李红的责任。张芳在本起纠纷中与张强不存在争执、冲突或其他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红赔偿梅华25882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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