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司法部关于印发《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12 浏览:0
导读:作者:司法部颁布日期:1996-10-11执行日期:1996-1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有关公证处,认真遵照执行。附:涉



作者:司法部
颁布日期:1996-10-11
执行日期:1996-1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现将《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有关公证处,认真遵照执行。

  附: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

  附: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研究涉外收养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涉外收养公证工作,经部领导同意,公证司于八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在福建省召开了“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涉外收养公证业务较多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公证处主任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务院《关于研究涉外收养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务院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的讲话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