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死亡赔偿金可做遗产抵债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15 浏览:0
导读:我儿子小虎2005年1月向同事小杨借款5.5万元。2005年6月24日,小虎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得到肇事方给予的死亡赔偿金12.7万元。因小虎死后无遗产可供偿还,于是杨找到我,说死亡赔偿金可视为遗产,要我拿出来偿还小虎生前

我儿子小虎2005年1月向同事小杨借款5.5万元。2005年6月24日,小虎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得到肇事方给予的死亡赔偿金12.7万元。因小虎死后无遗产可供偿还,于是杨找到我,说死亡赔偿金可视为遗产,要我拿出来偿还小虎生前的借款。请问,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结合本案,因小虎死后无遗产可供偿还,所以首先要界定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属于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4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内,所以,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

因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小虎死后无遗产,且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所以,你不用偿还小虎生前的借款。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