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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贷款担保的程序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16 浏览:0
导读: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向指定银行的相关营业所提出开业贷款申请,按银行要求提供足额的有效个人担保和相关资料;经银行贷前审核同意后,携带银行签署放贷意见的再担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向指定银行的相关营业所提出开业贷款申请,按银行要求提供足额的有效个人担保和相关资料;经银行贷前审核同意后,携带银行签署放贷意见的再担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本企业从业人员录用名册,向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再担保申请;经区县初审、市级审核同意后,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放贷手续。开业贷款再担保申请将会在完整提供再担保审核所需资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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