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挂名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什么关系?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1 浏览:0
导读:挂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吗?实践中的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否提供了劳动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唯一判断标准。很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并非持续不断地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挂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吗?   实践中的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否提供了劳动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唯一判断标准。很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并非持续不断地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当劳动者连同其相关档案调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安排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拒绝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征求劳动者意见后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劳动者仍不提供劳动或不能胜任时,用人单位应该作出除名决定彻底解除劳动关系,以维护其内部劳动管理秩序。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本身年满16周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条件,应按实际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的主体,实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工作岗位对于劳动者的条件有特别要求,而实际劳动者并不符合这一要求,则劳动合同无效。如果是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合同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该成年人或其他劳动者因工作遭致伤害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劳动法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