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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12国庆节放假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6 浏览:0
导读:摘要:2012年国庆中秋节放假临近,关于国务院是具体如何安排放假的,放假加班加班费是如何算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各省、自治区、直

  摘要:2012年国庆中秋节放假临近,关于国务院是具体如何安排放假的,放假加班加班费是如何算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2012中秋节、国庆十一假期加班工资支付算法

  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分开计算 分别支付3倍及2倍工资

  中秋节、十一假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复杂假期”。市民如在这段时间加班,加班工资需要分为两类计算。昨天,市人社局公布了2010年中秋节、十一休假期间加班工资的支付方法。

  据介绍,中秋节、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另一类是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为休息日。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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