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基金监管: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对象和范围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对象为全部参保单位和个人。稽核范围不少于参保人数的30%,其中国有企业不少于40%。 核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明(手续)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对象为全部参保单位和个人。稽核范围不少于参保人数的30%,其中国有企业不少于40%。 核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明(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 参见:《关于开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对象为全部参保单位和个人。稽核范围不少于参保人数的30%,其中国有企业不少于40%。

核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明(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

参见:《关于开展有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39号)

执行日期:2002年2月22日

参见:《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1]39号)

执行日期:2001年4月6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