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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社会保险缴费金额上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按照佛山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佛山的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从2005的1630元,上调到1836元,社会平均工资的上调,也相应提高了市民每年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新的社会平均工资,也即是社保费月缴基数1836元,将从今年的

  按照佛山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佛山的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从2005的1630元,上调到1836元,社会平均工资的上调,也相应提高了市民每年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


  新的社会平均工资,也即是社保费月缴基数1836元,将从今年的7月份开始实施。按照佛山市实行市级统筹的原则,全市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佛山五区的各间参保单位,都必须在6月15日前,重新申报,更改所需交纳的社保费用。


  据了解,佛山历年来都是由各单位根据社平工资乘以60%到300%的比例来定出社保缴费工资。然后再用社保缴费工资乘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大险种所占的比例,最后定出市民每月所需缴纳的社保费用。以平均缴费工资1836元计算,四种险种个人所交比例相加总计为11%,其个人每年所需交纳的社保费用为2400元,比没有调高前每年增加了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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