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省直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审核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项目名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审核 审批依据:《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安徽省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劳社[2005]54号) 申报条件:已参加省直医疗保险
项目名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审核 审批依据:《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安徽省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劳社[2005]54号) 申报条件:已参加省直医疗保险,退休后回原籍安置,或退休后随配偶、子女在异地

项目名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审核

审批依据:《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安徽省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劳社[2005]54号)

申报条件:已参加省直医疗保险,退休后回原籍安置,或退休后随配偶、子女在异地居住的人员。

材料目录:

1)《安徽省直参保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

2)单位签署意见的个人申请报告;

3)医疗保险证。

办理程序:

1)由单位携带申报材料,于每月25日前到省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准手续;

2)从核准的次月起享受异地安置就医待遇。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公地点:省劳动保障厅东办公楼7层

联系电话:2624239 2624227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