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天津调高工伤伤残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1160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2-02 浏览:0
导读:天津调高工伤伤残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1160元  自2008年1月1日起,天津将全面调高工伤1-4级人员的伤残津贴,调整后,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1160元。  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

  天津调高工伤伤残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1160元

  自2008年1月1日起,天津将全面调高工伤1-4级人员的伤残津贴,调整后,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1160元。

  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70元,二级伤残220元,三级伤残190元,四级伤残18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160元的,调整到116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不包括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