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鞍山市中级法院对一名“开锁大王”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韩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韩某是鞍山市人,今年47岁,有着一身配钥匙的“绝活”,就是这身“绝活”使他成为了百万富翁,也最后把他送进了监狱。韩某从1999年至2003年作案4年多,犯罪地点都选在鞍山市的铁东区,有的是在同一栋楼的好几家先后实施盗窃,他用自制的“万能钥匙”共入室实施盗窃78起,总价值105万余元。他盗窃的物品除了现金外,几乎包括正常人见到的所有值钱的东西,如金银首饰、手机、手表、皮鞋和字画等等。
一审宣判后,韩某没有提出上诉,和他一起被判刑的还有他的妹妹和妻子,分别被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和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