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合伙企业清算之责任承担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23 浏览:0
导读: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于合伙企业里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投资者来说,破产并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于合伙企业里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投资者来说,破产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